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提升服务均等化与居民感受度
项目工作通知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介休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为有效实施2021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程,加强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城乡居民感知。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晋卫草根发[2021]1号) 91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金卫基层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补贴标准和工作任务目标
2021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74元提高。
高达79元。 2020年追加的5元全部落实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经费、公共经费等支出全部落实到位; 2021年增加的5元也将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实施。用于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落实情况,医疗组收集所需标准文件和预算指标发布文件,汇总填写《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将于2021年12月发布。28日前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市卫生体育局人力资源财务科。
医疗团体要严格执行《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卫生健康委、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五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会〔2020〕号)要求100)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项目的内容和经费必须按照相应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将各类疾病筛查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按照《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会〔2020〕105号)要求,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确定2021年(具体见附件)1)各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具体见附件2)。市医疗集团要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狠抓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村卫生室人员接待常态化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十项规定》统筹协调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各级农村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流行病学调查等规范化培训。严格执行“村报告、乡抽样、县检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收治流程;实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兵、网络底层”作用。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需要积极配合村(居)委会卫健委,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开展活动。
三、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服务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指导设有疫苗接种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接收、储存、保管、保管工作。人员调配、培训、疫苗接种等工作,规范疫苗接种流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核查”,落实健康查询、疫苗接种禁忌筛查、信息登记和疫苗接种后30分钟观察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同时及时将COVID-19疫苗接种信息上传到居民电子健康记录中。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疫苗管理法》,加强接种单位日常管理,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接种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可以依靠信息技术,预约分时段接种疫苗,减少人群聚集。加强需求调研,预约号码开放时间要符合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习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的服务能力,合理分配各时间段的号源。同时,为老年人和其他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号码来源。利用一定数量的现场预约号源,促进和引导辖区居民及时预约接种疫苗。
四、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际应用
医疗团体要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切实满足居民在自我健康管理、诊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获取健康档案的需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第三版)》多渠道动态更新完善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等医疗档案内容。和卫生服务记录。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健康档案内容的核查和筛选,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中的作用,合理量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基于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鼓励居民通过多种渠道使用健康档案,培养居民使用健康档案的习惯,调动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经晋中市卫健委评估,有条件的地区可主要依靠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服务,并逐步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市医疗集团在推广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服务中,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五、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推动基层慢性病防治一体化。继续聚焦以医疗、预防、管理等能力为核心的综合型医务人员,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为突破口,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慢病医疗与预防一体化。加强对医务人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年)》《国家糖尿病防治指南》的培训基层(2018年)》,切实提高慢性病管理规范化质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协作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鼓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参与,加强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和服务提供,探索建立基层慢性病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有效利用患者诊断前、诊断中、诊断后时间,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预约、筛查、立案、随访、健康教育等服务。鼓励探索通过医疗人工智能辅助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对重点人群开展随访和健康教育,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域健康状况。
(二)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培训,依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标准》,有效管理儿童健康。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时突出重点、开展眼视力检查,依托电子健康档案完善0~6岁儿童电子视力健康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传输。加强分类管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护眼、视力保护健康教育,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开展眼保健工作和儿童视力健康服务。加强上下协调。发现异常儿童,要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救治。上级机构要及时将救治信息反馈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后续跟进。
(三)规范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要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为抓手,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动员,协调老年人日常诊疗和健康检查,通过流动体检车方便老年人,组织老年人到基层就医和卫生机构,定期设立老年人体检日。人们接受健康检查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健康检查各环节质量控制。体检结果要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信息提示、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纸质体检报告等多种形式告知老年人体检结果。根据体检结果进行个性化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老年人素质。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对体检发现异常结果的,应指导及时转诊并随访。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历年老年人体检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六、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要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方式,突出信息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和指导,科学合理制定绩效指标,推动从过程评价向健康结果评价转变,从阶段性评价向日常评价转变。评价和阶段性评价。评价与转化相结合。要科学合理分配农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先预分配、后结算”的方式。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1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70%的比例提前拨付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经月度或季度绩效考核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截留或挪用。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评价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奖”、“多劳多酬”的原则。 2021年资金分配和使用、使用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居民、2020年增加5元、2021年增加5元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全国基本公共数据上报健康服务项目的及时性和合理性、全国基层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在线培训、基础公共卫生数据上传、项目知晓率和公众满意度继续成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
附件:1.介休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程任务目标
2、2021年介休市各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
3.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
介休市卫生体育局 介休市财政局
2021 年 11 月 25 日